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多措并举去库存,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收购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办用房用于经营性物业的安置。加大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存量商办物业合规转换为医疗、教育、养老、酒店、康养、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继续使用专项债券收回符合条件的低效存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