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应尽快对农村高龄农民进行“历史性补偿”》的报道后思绪良多,觉得应该把思绪写下来。

其实不应该只是“应尽快对农村高龄农民进行‘历史性补偿’”,因为农村六七十岁的老人也应该得到“历史性补偿”。因为:

          农村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刚好就是中国经济建设特别是城市发展建设热潮初涌的八十至九十年代的时候的支柱建设者。农村出身的他们,是第一代正式的农民工,或者是第一代农名工的“留乡后勤保障者”。这一批农民工,他们工作的头二十年,薪酬低廉又没社保,同时还要赚钱兼顾乡下的家里——那个年代连小孩读书都还有“教育附加费”或者叫建校费,而这笔钱对农村人或者出去打工的人,相对他们的收入又扣除其他重要开支后,都不是很轻松的小钱;甚至乎,他们还会兼顾城市和乡下两头跑——农忙时回家种地,因为那个年代农业机械包括小型机械还没得到发展和普及。

这批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建设大潮的第一批中力军,可同时也是最享受不到自己亲手努力发展成果的人。因为他们年富力强的时候薪酬低廉,到2010年后有涨但涨幅不大,再往后,他们却都回农村了。虽然有很多成功立足了城市,进而享受到自己建设和发展的成果了,但还有很多这些人只能回农村。除了他们自身能力不够强的原因之外,也有其它对其影响并不弱的身外原因。比如,他们要兼顾家里的老人小孩乃至家里的土地——兼顾家里的老人小孩是不小的开支会影响再城市立足,而每年农忙回乡下种地对职业来说更是影响巨大。可这些“对其城市立足影响并不弱的身外原因”,又何尝不是对一种国家的贡献——他们保障了那时候国家一大批的老少,甚至保障了那个时候的国家粮食生产。

同时,也就是这批回老家的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好不容易“在城市工作”了二三十年后,到2010年前后,国家开始着手普及社保和养老金了。可就是他们最后工作十多年本该有的社保和养老金,最终也因为异地的行政和财政等具体落实问题,而根本没能在他们发到他们手里。比如户籍管理、财政转移发付等障碍导致的“有社保和养老金”的名存实亡,甚至要求本人每月亲自去异地甚至跨省去签字——就那几百块都不够路费住宿费呢。哪怕他们有些人是有社保和养老金的的证明文件,可实际上就是从来没到过他们手里。

         如今,中国的城市发展的光鲜亮丽,甚至比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都要好。可是,这些都跟这些回乡的老农民工没关系了,他们甚至掏不出钱回曾经挥洒青春热血的城市去看看。因为他们老了,在乡下也没什么收入,更没什么能花的养老金——就中西部这种农民工的输出地目前每月两百的养老金也只够他们买粮油了。

设身处地想想,他们不觉得憋屈吗?会的!他们也羡慕能留在城市和有退休金养老金,平时谈得多的也是“养老钱”——他们这么称呼国家发给的这笔两百元每月的钱。而这笔钱,他们平常是不太敢拿来用的,只愿意留着当看病钱和棺材本——其实也远远不够!可他们平常却那么喜欢逛乡镇的集市,以及一帮老人聚在一起聊天(不用怀疑,现在他们有些搞不懂那些看是新潮功能强大却实际用起来很破的电视,他们甚至连央视之类的免费频道他们都找不到了,何况这种电视还各种收会员费,所以他们自己是不太看电视的),却连瓶水、一包瓜子都不太舍得买。相反,如果他们手里有点余钱,却又喜欢“下馆子”(那种去吃碗粉/面/混沌,或者花三五十块炒两个小菜小酌之类的)或者鼓弄些新鲜的工具(家用碾米机、玉米脱粒机之类的)和微小规模的新鲜种养(种种某种果树)。而如果是以那样“穷吝”的老年人为主体以及消费群体的乡镇,其日常经济又怎么可能发展得起来。

            所以,为了补偿他们,也为了繁荣乡镇经济,建议国家不要只顾着八九十岁的农村高龄老人,而忘了这一批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勤劳且功劳高,贤良而见过世面(至少年轻时去过呆过城市),绝对是难得的“良家子”,不该这么廉价对待他们的。哪怕是把本该给他们的其在城市打工的最后那十来年的“社保退休金”每月三五百地还给他们也好和应该啊——目前只有两百多确实太低了。